近日,國家能源局同意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成果及審查意見,確定大幕山(擬裝機120萬千瓦)、紫云山(擬裝機140萬千瓦)、平坦原(擬裝機140萬千瓦)站點為湖北省抽水蓄能選點規劃調整推薦站點,規劃水平年為2030年。
國家能源局關于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成果的復函
國能函新能﹝2020﹞59號
湖北省能源局、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報來《關于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建議的請示》(鄂能源新能﹝2020﹞17號)、《關于批準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報告的請示》(水電規規﹝2020﹞1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做好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的規劃建設,規范項目前期工作,確保抽水蓄能電站有序開發和電網安全經濟穩定運行,原則同意湖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成果及審查意見。
二、同意在初選大幕山、上進山、紫云山、平坦原、寶華寺、清江6個站點作為比選站點的基礎上,確定大幕山(擬裝機120萬千瓦)、紫云山(擬裝機140萬千瓦)、平坦原(擬裝機140萬千瓦)站點為湖北省抽水蓄能選點規劃調整推薦站點,規劃水平年為2030年。
三、上進山站點(擬裝機120萬千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調整,下一步按我局《關于在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中落實生態環保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綜發新能﹝2017﹞3號)要求,落實有關工作后納入規劃。
四、北山(擬裝機20萬千瓦)、清江(擬裝機120萬千瓦)、寶華寺(擬裝機120萬千瓦)站點作為備選站點,在下一輪抽水蓄能選點規劃中進一步研究。
五、請有關單位抓緊開展工作,做好站點資源保護,綜合考慮區域抽水蓄能電站合理配置和電力系統實際需求,科學安排推薦站點建設時序,保障選點規劃科學實施。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堅持生態優先、確保底線,嚴格依法推進規劃內項目建設,確保抽水蓄能電站遵循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有序規劃建設。對于建設條件發生較大變化,存在重大生態環境敏感制約因素,不再具備建設條件的站點,要按照國能綜發新能﹝2017﹞3號文的要求及時調出規劃。
國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5日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