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莫非 報道 8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對《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兩個一體化”的范疇與內涵。
意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電力工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有力支撐了經濟社會平穩有序發展。但同時電力系統綜合效率不高、源網荷等環節協調不夠、各類電源互補互濟不足等深層次矛盾日益凸顯,亟待統籌優化。為提升能源清潔利用水平和電力系統運行效率,更好指導送端電源基地規劃開發和源網荷協調互動,積極探索“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以下統稱“兩個一體化”)實施路徑,現提出以下意見。
“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側重于電源基地開發,結合當地資源條件和能源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種發電互相補充,并適度增加一定比例儲能,統籌各類電源的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積極探索“風光儲一體化”,因地制宜開展“風光水儲一體化”,穩妥推進“風光火儲一體化”。
征求意見稿認為,“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具有強化電源側靈活調節作用。優化綜合能源基地配套儲能規模,充分發揮流域梯級水電站、具有較強調節性能水電站、火電機組、儲能設施的調峰能力,力爭各類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
強化電源側靈活調節作用。優化綜合能源基地配套儲能規模,充分發揮流域梯級水電站、具有較強調節性能水電站、火電機組、儲能設施的調峰能力,力爭各類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其次,可優化送端配套電源(含儲能)規模,結合送受端負荷特性,合理確定送電曲線,提升通道利用效率,結合關鍵裝備技術創新水平、送端資源特性、受端清潔能源電力消納能力,最大化利用清潔能源,穩步提升存量通道配套新能源比重,增量基地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年輸送電量比例不低于40%。
“風光水火儲一體化”還可確保電源基地送電可持續性,明確對于煤電開發,必須在確保未來 15 年近區電力自足的前提下,明確近期可持續外送規模。對于可再生能源開發,以充分利用、高效消納為目標統籌優化近期開發外送規模與遠期留存需求,超前謀劃好電力接續。
對于“源網荷儲一體化”,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負荷側的調節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鏈”等技術,進一步加強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儲能的多向互動,通過一體化管理模式聚合分布式電源、充電站和儲能等負荷側資源組成虛擬電廠,參與市場交易,為系統提供調節支撐能力。
同時,應增加本地電源支撐,提升電源供電保障能力、調動負荷響應能力,構建多層次的電力安全風險防御體系,提升重要負荷中心的應急保障能力,降低一次能源轉化、輸送、分配、利用等各環節的損耗,提高電力基礎設施的利用效率。降低一次能源轉化、輸送、分配、利用等各環節的損耗,提高電力基礎設施的利用效率。并通過完善電價和市場交易機制,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引導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要素主動作為、合理布局、優化運行,實現科學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