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擴大有效投資助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八個政策的通知。
其中,《2022年新昌縣能源保障政策》提到,強化能源供應保障。加快電力設施重點項目的建設,保障外來電送入,加強本地電源管理,開展小水電資源整合,推進浙江(新昌)境外并購產業合作園綜合能源服務基地建設;加快建立新昌縣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確保電量供應28億千瓦時以上。
提高清潔電力供給比例。簡化新能源項目核準(備案)、接入工程行政審批手續,保障新能源接入工程投入資金,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3%以上。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機組并網的農林生物質、沼氣和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實行年發電量補貼政策,按照爭取到的中央補貼資金給予一定的配套,單個項目配套補助最高500萬元。對使用氫燃料電池的公交車、渣土運輸車、園林環衛車、郵政快遞車、冷鏈物流車、集卡物流車,參照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標準,給予1.5倍補貼。
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和上級部署,推動全縣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確保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鼓勵35千伏及以上的大用戶通過直接向電廠購電,降低企業大用戶用電成本。對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企業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計量裝置及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
加快儲能項目建設。支持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建設新型儲能電站,謀劃建設高新園區新型儲能項目。推動建立“新能源+配額制儲能”模式,可自建或采用儲能置換配額交易,交易價格另行制定。推進工業余氫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創新“共享儲能”“云儲能”等應用。支持爭創國家級、省級示范項目,按照爭取到的上級獎勵資金給予一定的配套,單個項目配套補助最高1000萬元。對完工投產的氫能產業項目,實際完成生產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的,在享受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基礎上,再按生產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單個項目額外補助不超過300萬元。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前期研究工作。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電動公交車專用充換電站建設,加快物流、租賃等領域專用充換電站發展,穩步推進電動出租車專用充換電設施建設。逐步發展國省道沿線快充站網絡。加快環衛等領域專用充換電設施發展。重點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商場、超市、賓館、醫院、商務樓宇、文體場館、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旅游景區(點)等各類社會公共停車場公用充換電站建設,合理利用路邊臨時停車位配建公用充電樁。明確城鎮老舊小區開展綜合整治改造和存量小區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相關政策;鼓勵出臺公共停車場充電車位充電時免費停車2小時政策。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充電設施建設。
文章來源:北極星輸配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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