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閆楊報道 近日,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力市場秩序加強電力交易監管的通知》,結合東北區域實際及時制定方案,系統布局推進相關工作。進一步規范東北區域市場建設,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效能,切實維護好電力市場秩序、加強電力交易監管,堅決糾正不正當干預市場行為。
一是認真履行市場交易規則制修訂職責。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決策部署,及時修訂交易規則。
二是嚴格評估市場交易方案。及時印發通知,與東北三省一區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加強國家電力市場改革政策宣貫,建立市場交易方案規范性評估、再評估機制。擬于近期組織有關專家對2022年度各地已出臺的各類市場交易方案進行再評估。
三是加強市場交易行為監管。加強交易規則和方案執行情況監管,強化對電網壟斷環節監管規范,加強對市場主體競爭性行為監管,指導市場管理委員會建立市場成員自律機制。指導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完善電力市場運營監控和風險防控機制。緊盯個別電力交易機構因平臺建設不完善、交易管理薄弱等問題監管約談的整改情況,舉一反三對全區域交易機構平臺建設、能力建設等方面進行督促規范。
四是嚴肅市場交易結果執行。加強交易結果執行監管,指導做好交易組織和偏差處理,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加強合同電量履約監管,強化市場主體契約精神。加強應急調度監管,指導電力調度機構保障電力電量平衡。
文章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