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龍海軍報道 為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通過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不斷增強電力風險管控隱患排查力度。
一是建立風險隱患動態監管機制。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要求,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監能安全〔2021〕30號)和《關于電力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湘監能安全〔2021〕65號),指導電力企業按照“超前預防,主動控制,源頭治理”的原則,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日排查周報送”動態管控機制,形成了周報月報報表體系,每周催報審查報表,每月利用月報匯總包括雙重預防等基礎工作的開展情況,督促電力企業按要求,層層傳導壓力,進而形成全行業認真辨識管控風險、從嚴排查治理隱患、堅決查處“三違”現象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較大以上風險隱患滾動督辦機制。按照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工作視頻會議要求,通過會商、分析評估,對各電力企業上報的風險隱患信息和督查過程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建立了較大以上安全生產風險數據庫,實時動態監管滾動督辦,并利用安委會聯絡員會、年度工作會議以及各種視頻會議通報評價各單位雙重預防工作開展情況,形成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滾動督辦促辦銷號機制,提升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風險隱患齊抓共管機制。按照國家能源局要求,與省安委辦(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共同商定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季度聯席會議機制,形成季度聯合管控重點風險隱患清單,通報到各地方電力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督導落實管控措施;同時建立健全市縣雙重預防屬地監管機制、電網安全運行風險管控機制,形成了聯合監管,共同發力、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局面。
通過三個機制建設,推動全省電力企業切實加大雙重預防工作力度,實現安全管理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著力基層、狠抓基礎”,全年指導電力企業累計辨識風險12852項,排查治理隱患14359個,查處“三違”8191人次,有力提高了全省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水平,進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線。
責任編輯:于彤彤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