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近日,東北能源監管局決定對售電公司代理購電行為進行規范,會同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關于規范售電公司代理購電行為的通知》,對售電公司運營行為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售電公司要明確告知代理用戶被收取的代理費用,不得誤導用戶,不得收取告知外的其他代理費用;二是售電公司要向用戶提供優質專業的售電服務,履行代理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不得利用機制、規則盲區惡意擾亂市場環境,影響公平交易或謀取暴利;三是在高耗能企業范圍劃定前,售電公司不得擅自將其代理用戶劃定為高耗能企業,并以此為由惡意抬高用戶市場交易價格。
下一步,東北能源監管局將會同東北三省一區電力主管部門,持續加強電力市場監管,對售電公司代理用戶進行跟蹤調研,發現問題將對違規售電公司進行監管考核,推動加快建成競爭有序、制度完備、公平公正的高標準電力市場體系。(任紅鑫)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