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伍夢堯 報道 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鄉村振興局于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報名工作。
《通知》指出,申報智能光伏示范企業,需滿足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等要求;申報智能光伏示范項目,需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大數據、互聯網和人工智能,滿足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的需求。
2019年9月,六部門開展了首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項目的遴選工作,并于2020年7月正式公布智能光伏試點示范項目和示范企業名單。其中,包含智能光伏試點示范項目和示范企業各19個,示范項目包括光儲充、農光互補、智能光伏微網等多種類型。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