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源監管局積極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關于印發各省級行政區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結合南方區域實際,印發《2020年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監管工作方案》,加強對轄區內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工作情況的監管,監督有關消納責任主體執行情況,規范各有關市場主體交易行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本次監管重點為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消納、跨省跨區域輸送和各類市場交易,以及對承擔消納責任市場主體的組織管理、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情況。從1-11月實際執行情況及全年測算來看,預計2020年南方能源監管局轄區內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均可達到國家相關權重指標要求。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持續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監管,密切跟蹤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消納情況,協調并網運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推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高質量發展。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