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要求,堅持“以收定補、新老劃段、有序建設、平穩發展”" />
記者 趙冉 報道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要求,堅持“以收定補、新老劃段、有序建設、平穩發展”,進一步完善生物質發電建設運行管理,合理安排 2020 年中央新增生物質發電補貼資金,逐步形成有效的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行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2020 年申請中央補貼的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納入生物質發電國家、省級專項規劃。 二是2020 年 1 月 20 日(含)以后全部機組并網的當年新增生物質發電項目。三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要求, 配套建設高效治污設施,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 理收費制度。四是申報情況屬實,并提交信用承諾書,沒有且 承諾不出現弄虛作假、違規摻燒等情況。
納入當年補貼項目規則是,按項目全部機組并網時間先后次序排序,并網時間早者優先, 直至入選項目所需補貼總額達到 2020 年中央新增補貼資金額度 15 億元為止。未納入 2020 年中央補 貼規模的已并網項目,結轉至次年依序納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包括 2020 年已并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及 2021 年起新并網納入補貼規模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分地區合理確定分擔比例,中央分擔部分逐年調整并有序退出。需中央補貼的在建項目應在合理工期內建成并網。
《實施方案》指出,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立足于多樣化用能需求,大力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從嚴控制只發電不供熱項目,堅持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電則電,鼓勵加快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提升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
《實施方案》要求,落實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確保垃圾處理收費政策落實到位。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農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收、儲、運、處理”各環節予以適當支持和補償。發揮生物質發電綜合效益,推動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區、市),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完善配套保障措施,逐步形成市場化運營模式。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