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發關于優化電價政策發布機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用戶用電價格的政策文件須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
通知稱,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提高電費透明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涉及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的政策文件,須提前一個月通過該委(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便于電力用戶提前知曉電價政策信息。
通知并指出,電網企業應做好電價政策信息的宣傳、告知和解釋工作,并嚴格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及執行時間。國務院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要求執行。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