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的電力工業體制進入了改革探索時期。
國家電力管理部門經過了哪些變更?咱們一起梳理一下。
電力工業部
1979年2月,撤消水利電力部,成立電力工業部和水利部,這是我國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
1979年10月,電力工業部領導與全國先進企業代表和全國勞動模范合影。 圖片來源《李鵬回憶錄(1928-1983)》
水利電力部
1982年3月,五屆四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再次將水利、電力兩部合并成立水利電力部。
能源部
1988年5月,撤消水利電力部,把電力工業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
1988年12月,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成立。
從1988年到1990年,大區電業管理局改組為聯合電力公司,省電力工業局改組為省電力公司。
1991年年底到1993年年初,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組建。1993年1月11日,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西北五大電力集團宣告成立。
電力工業部1993年3月,八屆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
1996年1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組建國家電力公司的通知》(國發48號文)。1997年1月,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成立,與電力部雙軌運行。
國家經貿委
1998年3月,電力部撤銷,電力行政管理職能移交給國家經貿委,國家電力公司單軌運行。
電力體制改革協調領導小組
2000年10月,國務院發出通知,成立電力體制改革協調領導小組,改革主導權從國家電力公司轉移到國家計委。
2002年國務院5號文出臺,取消了國家電力公司,重組成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公司和四大輔業集團公司。
國家電監會
2003年3月,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實現“政監分開”。
國家能源局
2013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原國家能源局、國電監管委員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電力管理機構的分分合合,折射出改革道路上的困難和風險。如何高效配置資源,實現效益最大化?在40年的時間里,我們在摸索中發展,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
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深化。解決中國電力發展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
文章來源:國際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