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核定部分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靈寶直流等21個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并規定降價形成資金、超收收入等收益的分享比例。
《通知》指出,本次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降價形成的資金在送電方、受電方之間按照1: 1比例分享。對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超過設計利用小時的超收收入按照2: 1: 2的比例分別由送端、電網和受端分享。各項工程實際運行中輸電線損率超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風險由電網企業承擔,低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收益由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各分享50%。通過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送出省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及損耗、落地省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