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中發9號文)發布之后,其配套文件一拖再拖,直至11月30日電 改六個配套文件出臺。本次批復速度之快,超出市場預期,顯示了管理層的改革決心,我們認為是電力體制改革加速的信號。
政策更加細化電改方向堅定
批復中提出試點工作要始終堅持三條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避免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二是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發電企業通過投資建設專用線路等形式向用戶直接供電的,應當符合規則,履行社會責任,按規定承擔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與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三是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同時建議廣東省將“擁有分布式能源電源或微網的用戶可以委托售電公司代理購售電業務”的內容納入《試點方案》。可以看出監管層的政策逐步細化,對放開售電市場、引入多元化投資者和交易主體的改革方向更加明確。預計后續還將出臺操作層面的政策,試點省市的實質性步伐有望邁開。
電改提速確定關注三條主線
我們認為,2015年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元年,綱領性文件確定,改革基調明確,而2016年將是電力改革進入實質性操作的關鍵年,也是各企業搶占市場,占領優質客戶資源的關鍵年。雖然各省市的售電公司已經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我們認為售電側的放開仍是一個謹慎且漸入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相關的準入條件也會將實力較弱的企業擋在第一梯隊之外。
綜上,我們看好電力體制改革給行業帶來的新機遇以及對能源互聯網的正向推動作用,建議關注三類企業:一是擁有分布式發電資源的清潔能源運營商,二是地方能源平臺公司,三是以售電公司、用電側需求管理服務商轉入售電的企業,擁有較高的客戶黏性。綜上,我們推薦福能股份、智光電氣、中恒電氣、和順電氣、紅相電力,新聯電子。
來源:國際電力網